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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南滨印象]业主办理入伙手续注意事项:

发表于2004-03-30
[南滨印象]业主办理入伙手续注意事项: 1、办理入伙手续时请在本套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签名的所有业主务必按《入伙通知书》通知日期到达销售中心,并凭《入伙通知书(业主联)》办理入伙手续。 2、必须业主本人亲自到[南滨印象]销售中心和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伙手续: 带齐业主身份证明资料:1)身份证原件 2)购房合同原件 3)购房交款收据原件 4)《入伙通知书(业主联)》 5)1寸免冠登记照2张 3、如接房时因业主本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手续则必须提交下列身份证明资料: 1)业主身份证原件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业主委托代理人办理入伙手续事宜的《委托书》(须经国家公证机关有效公证) 4)购房合同原件 5)购房交款收据原件 6)《入伙通知书(业主联)》 7)1寸免冠登记照2张 4、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月期房款未交清者需在办理入伙手续前交清房款,具体金额见《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付款约定。 重庆远鹏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200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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