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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商品房欺诈也要双倍赔偿

发表于2003-03-17
商品房欺诈也要双倍赔偿”。这是在日前中消协举行的纪念“3#18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上有关专家发出的呼吁。 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巡视员何山在谈到商品房欺诈的问题时,一下举了几个例子:“五证”全无就卖房,拍着胸脯蒙骗消费者,说“准能办下产权证”。这样的开发商还不应当让他双倍赔偿吗?胆大包天,竟然扯下法院的封条,出售已查封的商品房,这样的经销者还不应当让他双倍赔偿吗?北京郊区那处违法开发的“名人别墅”被执法者炸平,受欺诈的消费者难道还不能双倍索赔吗?但他也提醒消费者,莫把房屋质量问题当作欺诈,如掉个墙皮、漏点水等。此外,对房屋面积的短少也要遵从相关规定索赔。 著名科学家何祚庥院士、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保护局局长母建华以及多家知名企业参加了会议。
发表于2003-03-22
据悉大渡口翠华园业主民告官的诉讼案已于二月十九日在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判,现等待法院判别决!另外由翠华园开发商大渡口新城开发办开发的另外几个小区柏桦小区、千禧花园(均在大渡口区)的业主也准也准备于近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向法院依法起诉开发商。据悉这几个小区的五通费收得让人难以置信最高者竟然收了人民币一万多块。还有翠华园、柏华小区、千禧花园这几个小区的大修基金有上千万元的数目,开发商和开发商的物管竟然交不出帐目来,估计是已经被挪用了。真不知道大渡口区政府在干什么(大渡口区新城开发办是大渡口区政府下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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