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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0-14岁独生子女登记的通知

发表于2011-08-16
辖区各位居民:   
 
   凡户口在我辖区内0-14岁的独生子女户(父亲或者母亲为失业人员的),又从未到居委会登记的,请于201192日前,带上户口薄、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失业证到居委会登记,请大家相互转告。
 
天兴路社区居委会
201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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