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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现在物管想评“优秀物业管理小区”,要业委会给相关部门的推荐信上盖章,关于盖不盖这个章,请大家发表一下意见,作为业委会是否决定盖章的参考。另说一下相关规定:前期物管费是物价局审批,但成立业委会后,物管费就是协商解决了,到时协商成什么结果,谁也说不准,唯一能说准的是如果盖了这个章至少我们是承认在小区现有的状况下是”优秀物业管理小区”

发表于2006-04-12
发表于2006-04-12
发表于2006-04-12
虽然现在物管也做了一些工作,有些也让业主感到不错,欣慰,但要达到优秀物业管理小区,好像还有差距的哦.尤其是小区配套方面.物管如果工作再积极一些,迟两年或许可以.
对了,顺便问一下,评这个应该有些硬指标的吧.
发表于2006-04-12
我觉得这个章还是不要盖的好!毕竟物管的许多表现是不尽人意的!比如垃圾桶的问题两年多了才同意解决;清洁工因为人数过少,做得不够仔细,小区卫生情况不好;物管办公室设置一副管理者派头,简直就是不入流的小区管理办,一点亲和力都没有,何来和谐,更不要说优秀了;收了十几万的装修垃圾清运费,只是象征性的拉几车,任由垃圾堆放滋生蚊蝇,小区道路也不定期清洗等等…
发表于2006-04-12
发表于2006-04-12
发表于2006-04-12
坚决不能盖
发表于2006-04-13
1.我是绝对支持兼紧跟周主任的!!但我以为主任在处理业委会事务时切莫存有"得罪人or不得罪人"这种思维方式,最多数业主有利的,该得罪人就得罪人。
2.根据做事的基本准则,业委会应对物管持这种态度:你们在这个那个重要问题上距离野猪的正当要求还相距遥远,距离一级物管的水平,距离重庆优秀物管的水平还相距遥远,所以现在多数野猪及业委会不认为你们是重庆优秀物管,这个章不能给你们盖,盖了则业委会以后尽失民心,请物管理解。(他们也经常要求野猪理解)
3.业委会应对物管表明,若未来物管水平确有明显提高,获得大家公认,则明年业委会将痛快地给他们盖。
4.若现在给物管盖了,物管将说几句感谢业委会的话,但绝不会真正尊敬业委会,他们会认为业委会是无原则的,软弱的,威逼\利用就是了,何必尊敬!业委会要赢得物管尊敬绝不是一味退让就可得到的,而是要靠处事有理有节,且有办事能力。
5.业委会做事不要跟着物管思路走,我们有我们的思路,该我们对物管提要求:你必须做好,我们才推荐,而不是该物管对业委会提要求:你不推荐,我就不跟你合作。任你怎么说,我自巍然不动。我们是雇主,物管是受雇,物管要让雇主满意,而不是雇主要让受雇满意,这是世间万古不变的道理。
6.鉴于本发言者是2006年网络超级畜生,各位千万不要计较本畜生说话粗鲁,只需看本畜生说得在不在理。
发表于2006-04-13
发表于200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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