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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请看赛格尔物管与业主的承若!!!!

发表于2005-07-14
{用户手册}第二页:业主委员会。本物业之业主入住建筑面积达50/100以上或房屋出售已满两年时将组织召开物业之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房屋的售出是2003年9月。也就是说2005年的9月期满,整满两周岁。从年头来算今年是第三年 了!关于50/100以上据我所了解早以达到。为啥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是谁在里面做怪?物管所承若的只要有一条达到就可成立。房屋的售出时间差一个半月就到期了。还在玩啥游戏?这样的物管水平就只这样。难道说是在想为业主服好务吗?是在为我们业主所想吗?我们能信得过吗?
发表于2005-07-14
2005年9月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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