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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律师说20%的税由卖方交,不成就打官司

发表于2013-03-03

我1月底定了套房子,由于卖方原因现在还没有网签,国五条出来我一头雾水,咨询下律师,合同上规定本合同存续期间由于国家政策导致税费增加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方缴纳,无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规定,所以律师说不是非要由买方缴纳的,国家规定出让所得税20%由卖方出,不行就打官司,反正左右都是死,被逼无奈就法庭见吧,请无数像我这样无辜的买家,拿起手里的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吧! 国家的政策真是搞不懂有过调查研究或老百姓听证吗?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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