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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讨论

发表于2009-12-12
关于一期业主接房后讨论热烈的物业收费标准的事情,不知大家有何看法。
发表于2009-12-12

在业主临时业主公约里面有这样的说法: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

以该栋住宅的入户大堂所在楼层为第一层计算,1、2楼的物业管理费为每平方米0.8元/月(不包括电梯使用费),3楼及3楼以上的物业管理费为每平方米1.0元/月(包括电梯使用费);

商业门面每平方米1.5元/月;

车位每个50元/月。

发表于2009-12-12
但是后面加了一条:以上收费最终以重庆市物价局的最新核定指导价格为准。
发表于2009-12-12

想一问上面的第一个标准时哪里来的,也是物价局核定的吗?如果是,假如涨价只有怪物价局了哦!他为什么要调价呢?

如果是丽都自己定的,那么只有说明丽都在忽悠人,我们必须要讨个说法。物业费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哦!

发表于2009-12-12
另外就是首期物业费以业主签收之日起计算,所以现在丽都这种接房流程应该是有问题吧,万一发现有问题,丽都负责整改到位后才能接房哈!所以9号楼的业主是不是跟开发商沟通一下,改变一下接房流程。
发表于2009-12-12
空置房屋仍需缴纳物业公共水电分摊费用,只是一个自然月水、电、气均未走度,物业费才只收50%。
发表于2009-12-12
接房后要预交3个月物管费及水电公摊费。
发表于2009-12-12
房屋装修要交保证金:2000元一户哦!
发表于2009-12-12
出渣费这个收费合理吗?三室二厅的要收400一户,二室二厅300,一室二厅为200.
发表于2009-12-12
停车场的收费居然明确不含业主车辆保管和保险责任,这个合法吗?希望略知法律的人士评一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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