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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重庆4月起新建7层及7层以上住宅须设电梯

发表于2017-02-14
4月1日后新设计的住宅高楼安装电梯有新规了。市城乡建委近日公布《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及安装维护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这是国内首个针对住宅电梯配置、选型、安装及维保的强制性地方标准,将于今年4月开始实施。

据市城乡建委相关人士介绍,该标准适用于重庆地区新建住宅电梯的配置和选型、电梯安装及维护保养。《标准》规定,4层及4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0米时,宜设置电梯;7层及7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米时必须设置电梯;高层住宅建筑中,电梯的额定载重量不应小于1000千克;安装在同一住宅内的多台电梯设备宜由同一维护单位进行维护。《标准》还明确可以紧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电梯故障处理。

针对重庆地区住宅多以高层建筑为主、电梯作为人员救援救护通道的作用日益突出等情况,《标准》要求新建高层住宅建筑中,每个住宅单元应至少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可容纳担架电梯长应大于1.6米,宽应大于1.5米,电梯门净宽大于0.9米;新建高层住宅至少应设置一台无障碍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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