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大家知道大修基金是怎么算的吗?

发表于2013-08-26
《办法》规定,涉及大修基金的有:
专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专有部分业主承担;部分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部分共有的业主按其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
发表于2013-08-26

全体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其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

房屋未全部出售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未出售部分的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

发表于2013-08-26
使用大修基金,必须由业主委员会制定使用方案,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5天以上。方案中的内容包括需要维修、更新、改造的具体范围和内容,维修、更新、改造方案及工程计划,费用预算及用款进度计划。
发表于2013-08-26
根据《办法》,以下费用不能从大修基金中支取,而是由物管费承担:
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的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
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管线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发表于2013-08-26
大修基金主要用于两个方面:
第一,用于住房与楼宇配套的共用资产或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比如共用的电梯、二次供水、中央空调、各类管线等,邮政信箱、垃圾道、消防设施等。
 
发表于2013-08-26
第二,用于共用部位、即房屋承重结构部位的维修,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发表于2013-08-26
前提是这些问题是发生在共用部位而非某个业主的家中。比如,某位业主家中出现漏水、天花板坍塌等问题,则不属此列,不能动用大修基金。
发表于2013-08-26
当一项维修完成后,经区房管局计算核实,按照住房面积或平摊费用,直接从业主各自的大修基金的账户中扣取。
发表于2013-08-26

发了好多··

发表于2013-08-26

一直没搞清楚过这个大修基金怎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