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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掏钱买房赠女友 女友偷偷与别人结婚

发表于2010-11-05
谈了三年的女友却背着自己跟别人登记结婚,在谈恋爱时,我花了十多万元为女友买了一套房,房子的户主是女友,现在喔想要回这套房,不知道还行不行。

三年前,我与女友在学车时认识,互生好感,谈起恋爱。但是,由于女友在合川工作,而我在主城工作,两人相聚时间很短。

今年6月17日,由于工作繁忙,已有三个月没有与女友见面的我到合川想给过生日的女友一个惊喜,却在街上遇到女友跟另一男子手挽手逛街。我立即上前叫住朱娜想问个明白,女友告诉他,男子是她的老公,他们于今年5月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在已经在筹备婚礼了。

我实在难以接受。于是,想到了自己给女友买过一套房子,我们交往的这三年中,她曾经以结婚买房为由,要求我将购房款汇入到她的账上,由她来办理购房手续。我先后三次给女友的账户汇入共计10万余元,由女友出面买了一套价值十余万元的商品房,房子写的是她的名字,当时想到反正要结婚,我也没在意。

房子的钱是由我出的,既然两人不会结婚,房子理应还给喔。我手上有从银行给女友汇款的单据,证明房款是我出的。有了这些单据,我也能证明房子是我买的,应该归我。

大家觉得我能要回到我的房子吗?!

发表于2010-11-05
发表于2010-11-08
哎呀,现在的女娃儿现实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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