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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房低价出售,不算二手,转合同

发表于2011-03-11

0.出售原因: 工作移居外地
1.楼盘名称:志龙玖嘉怡
2.房屋楼层:25楼
3.楼盘地址:高新区联芳村经纬大道1109号(高九路中段南方苹果派与同创高原之间)
4.面积:合同面积55.58, 可使用面积:102.9(跃层原因,上层面积在合同中未作体现)
5.交房时间:2011.9(新楼盘整体交付时间)
6.房屋状态:清水
7.售价:72万
8.备注: 由于该楼盘目前处于整体验收阶段,故在5月份前交易可以托关系办理转合同,不属于二手房,

不存在二手房交易税,一旦房产证办理下来,即属于二手房了。故购买方可以不承担房屋及大修基金外的

任何费用(如果有中介朋友参与,中介费需双方商议解决)
9.联系人: 戴女士 15922627521/13594693223

发表于2012-06-09
大家看怎么样 我认为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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