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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青杠街道煞费苦心、欲盖弥彰

发表于2022-04-06

我于2022年3月7日,在市政府网络问政平台投诉《璧山半山半圆3梯8户改1梯8户就是欺骗》,之后又无数次投诉半山半圆开发商虚假宣传售房,欺骗坑害业主篡改电梯的的违法事实,望眼欲穿,终于在4月1日看到回复:由于缺乏相关证据支持,所以没有立案。确定了关于5幢电梯优化的方案,开发商按此方案已进行了优化改造“
   看到青杠街道的以上回复,我惊奇傻眼、迷惑不解。差点也被误导。如是故意掩盖,我感到恶心无耻! 就以21年4月5栋业主投诉开发商虚假宣传,电梯3梯8户改1梯8户,欺骗业主来说,怎么就没有证据呢?我国刑事、民事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是什么,难道众多业主的哭诉、投诉,证人证言不是证据?难道6楼以下只1部电梯、6楼以上才2部电梯现实物证不是证据吗?等等。开发商售房宣传楼房是3梯8户,这不是欺骗又是什么呢?开发商偷换概念美曰5栋合计就是3梯,而你们政府部门又把事后的整改美曰为优化?真是官商一家亲不说两家话!大善人呀!我现在才知道你们经过一年的整改,5栋电梯由以前1梯增加到3梯都能到达39层的每一层。整改了怎么还有什么证据呢?我太糊涂了、真是“血淋淋的馒头”啊!煞费苦心、欲盖弥彰。
   我无法抛砖引玉,但回复也不能装作无事断章取义呀!虽然《璧山半山半圆3梯8户改1梯8户就是欺骗》是反驳璧山市场监督局回复5栋业主投诉:“没发现虚假宣传、欺骗业主” 的再投诉,但你们为什么就没有发现除5栋外,还有7、8、9、11等栋39层的超高楼,与5栋电梯遭遇一样,开发商虚假宣传每栋3部电梯、 后篡改成1梯6户或2梯6户吗?投诉目的就是为7、8、9、11等栋39层的超高楼电梯被篡改,配置数量违法违规,为众多业主维权、但我们的诉求事实被你们熟视无睹、无闻不问!
    我们强烈要求璧山区政府部门尊重法律、尊重事实,与开发商共同纠错,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国家住建部《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和重庆市住建委《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及安装维护标准》(DBJ50-253-2017),督促开发商整改7、8、9、11等栋39层的超高楼电梯,达到3部电梯都能到达每层住宅,符合交房验收条件。
半山半圆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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