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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再论晓月物管的管理理念

发表于2006-08-24
昨天本人发了一通瘪言,今天看到rujia的回复,再来叽咕叽咕。业主拒缴物管费,本人是既反对又赞成。反对是因为物管费差一截,势必影响到物管的服务,伤害正常缴纳物管费的业主的利益;赞成是因为作为个体业主与物管公司对歭,业主肯定是处于劣势。当业主认为他的权益受到损害时,拒缴物管费可能是现阶段维护自身权利的唯一的选择。业主拒缴物管费可能有几种情况:一是自身权益确实受到侵害,而长期得不到解决;二是情况不清楚,自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伤害;三是随波逐流别人不缴自己也不缴;四不排除有个别刁民无理取闹。对于前三种情况,物管应该有信心和能力依靠业委会解决好与业主的分歧。这就必须做到应该解决的问题一定要真心实意地尽快解决,应该说明的情况一定要彻底透明。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人只有说才说得服,压是压不服的。所以靠把业主告上法庭不是一个有能力,有信心的物管的做法。大家应该还记得几个月前,北京法院在一个小区对拖欠物管费的业主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例。当时晓月物管将此事件的新闻报道大量复印,张贴在小区的各个张贴栏。这就是一个管理理念的问题,物管幸灾乐祸地把自己明显的摆在了业主的对立面。这种做法说白了就是“杀鸡给猴看”的意思。即使物管否认有这种想法,它起到的实际效果就是如此。相信那几天物管的有些人很快活,但是引起的后果是业主强烈的不满和愤慨。看了本期“晓月生活”第三版“晓月物管与2家业主对薄公堂”,认为这两家业主并不是无理取闹,还是物管的宣传,解释,协调不到位。比如关于楼层低不应该缴纳电梯费的问题,在本小区并非该业主一家提出来,在业内也并非海棠晓月一个小区存在。据了解,在其它一些小区,是将三层或者二层以下电梯的启动程序锁定,因此锁定层以下是不收取电梯费的。如果对此没有权威机构的文件规定,物管合同也只能约束过去,而不代表今后不可以修改。相信这次物管公司告业主的官司会赢,但是物管在业主的心目中又会留下一种什么样的形象呢?
发表于2006-08-24
发表于2006-08-24
楼主的看法有道理,所见约同。绝大部分业主是讲道理的,在欠费的人中,大部分业主通过物管公司本着实实在在为业主着想,急业主所急的原则,经多次的沟通、协调为业主解决了实际问题,已将费用完清。但个别业主就不讲道理,例如:由于第三方侵害了他的权利,但经物管、业委会甚至居委会多次协调,最终双方未能达成共识,他们就认为物管公司没有解决问题,以此就拖欠物管费,就拿楼主说的关于楼层低不应该交纳电梯费的问题,这确实也是双方合同约定的问题,如果一楼的说他没有乘电梯不交费,那是不是要乘电梯的业主每多上一层楼就要多交相应的费用呢?物管公司与业主签定的合同本身就是包干制。对此问题双方肯定是可以协商的,但在此之前拖欠费用确实欠妥。晓月物管在接管该小区以来大概也有4年多了吧,这4年间,晓月物管并没有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就是相信如楼主说的精诚所致,金石为开,但个别业主最终还是坚持己见,晓月物管在4年之后迫于无奈只有走上这条不愿走的路。当然这只是个别的,他不能代表小区1800多户懂法、讲法、守法并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权利的业主。并非象楼主说的物管公司幸灾乐祸,物管公司恰恰是通过一些实例形象的让业主了解物管,了解物管行业,了解物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也并非没有给业主讲清楚,有的业主也到政府职能部门去咨询了的,这应该算是沟通吧。
发表于2006-08-24
不论其言语对错,我个人认为就这份愿意探讨和交流的言行,值得大力提倡。现在能有这份公益心的已经不多了(包括我自己),呵呵,理由不用找了,总之就我个人而言支持大家在这里畅所欲言,工具越来越先进,信息越来越丰富,而业主和物业的交流却不见有好充分,这个论坛能发挥一下作用是好的。

毕竟只有不断的交流和沟通才能彼此信任,彼此谦让,彼此关心,也希望KFS(不要只晓得进来打广告)、物业能来多交流,虽然坛子里的社员不多,而且年轻人居多,但某些程度上具有一定代表性,不要把论坛认为是纯粹投诉、发牢骚、灌水的地方,只有彼此都能就事论事,多沟通总能求同存异的。
发表于2006-08-25
一直以来,我也坚信交流和沟通是彼此之间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最有效途径之一,在论坛上有我们最年轻、最具朝气和开拓与发展观强的一代人,换位思维和彼此的关爱是构建我们小区现在证明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当然人上100是形形色色,正像当初山人样,愿意为小区业主代言和服务,可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不能进行同流的人让你选择了离开,物管与业主之间也是一样,不可能每一个人或者说100%的人都是通俗上说的“通情达理”,一个企业如此,一个小区如此,和网上的许多业主样,都有共同的心愿,把海棠晓月打造得更加美好!可是,总是有一些客观存在的东东制约了这方面的良好意向,在目的与追求之间存在较大的距离,不过请广大业主相信,晓月物管人在主流上仍然是一支“专心工作,用心服务”的队伍,如果有关于共同改进工作和为小区大局作想的想法,都可通过各种途径与物管进行交流,我们真诚的期待你的到来!
发表于2006-08-25
发表于200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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