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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color=#DC143C]维权的目的在于保持小区的容积率,不在于获得什么赔偿.业委会一定要坚持这一立场,和几十万的房子,几十年的居住环境来说,现金赔偿毫无价值[/color]

发表于2007-04-13
发表于2007-04-13
据我知道的情况,业委会也是这个意见,我个人更是这个意见,新东湖虽然获得了赔偿,但算下来一家就万把块钱,有了钱,小区内部反倒离心离德了,我们不希望看到这种情况.保住了容积率,那不是万块钱的问题,房价要保值增值,居住也舒服,否则房价要贬值,就不是一万把块钱的事了.在募集资金时,是说了万一要赔偿...但那不是我们的初衷,请大家放心,真到那种要同意赔钱的情况的话,业委会是会告知广大业主,让广大业主来作主的.
发表于2007-04-13
发表于2007-04-13
发表于2007-04-14
据我所知,我们坚持1.99,并不是不要人家不建设2b,而是要2b不进围墙.若干个月已来,我们都是这个意见.不建2b固然更好,但我们要有法律依据,开发商在卖房给我们的时候,并没说不建2b,并没说目前建2b的位置永远空着,我们不能阻止人家,人家只要不进来,我们的1.99的容积率就没改变,我们维护自已的权力就达到了目的,不要人家建,人家要告我们侵权.不知这样解释,是否恰当,仅代表个人意见.
发表于2007-04-14
发表于2007-04-14
发表于2007-04-15
发表于2007-04-15
发表于2007-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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