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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求教:想买套WW的二手房,对方要求在交易所签了合同后,就付全款,但此时并没有将合同递进交易所,该合同受法律保护吗?付完款后才递件.风险大吗?求懂行大虾指点!!!

发表于2006-04-26
发表于2006-04-27
发表于2006-04-27
发表于2006-04-27
不得已的情况下,最好别在这里买,伤心
发表于2006-04-27
还是不安全,一般在递件过后的第7天,就不会有问题。因为那时候房管局的局长已经核定次房没有产权争议了。我是做二手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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