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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交房前有两件事需要和开发商协商

发表于2003-12-19
交房前有两件事需要和开发商协商,一是超标准收代收费,二是大修基金的管理问题。 代收费主要问题是开发商想把天然气安装费(按规定只能代收此项费用)以外的费用,如小区与主管线的接口费用,天然气管线的安装费用等,也转嫁到业主身上;二是大修基金,大修基金按房款3%收取,这个问题不大,但问题大修基金产权属业主,可暂由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现在由开发商收,是否会被不良开发商挪用,新东福的业主的大修基金就被老板卷走了。必须有措施保证以上款项不被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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