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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被强加的不平等条约!

发表于2002-10-14
很坦白的说,昨天我刚刚在银街俊景签订了购房合同!这已经是第三次被叫去签合同了!第一次,签合同的时候,几个售房人员把合同刷刷的填好了.四份啊!就叫我签字画押!我一看,天哪!不平等条约啊!!!::比如::拿不到产权证开发商只赔付万分之五!!!不能把楼书内容签进合同!不能承诺通过综合验收!!还有.....很多!!!!!!没有商量的余地!我们不断的受到威胁:quot;这是行规!今天就是这样!你们不签就算了!我们把定金退给你们!quot;不断的威胁!!!!太可气!!!!最后,他们的一个什么老板出面,给我们大倒了一番苦水,然后有种种承诺,最关键的是,说了几句实话,比如quot;想恒温游泳池我们尽量去做,但不能保证做得到quot;我们听了之后,才稍微的顺了一下心.头脑一发热,还是把合同给签了!如果是像龙湖这样的开发商, 我们签合同也就没有这么累了!可是,像万吉广场(银街俊景)这样的楼盘,实在是让人担心啊!已经放了八年!!!!!请问各位,者的在各个地方签订合同都是这般情形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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