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位居民: 根据九龙坡府办发[2011]113号文件精神,现对户籍在本辖区内的征地农转非和城镇超龄人员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进行登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户口在本辖区内; 3、本人及配偶曾经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 4、领取征地农转非养老保险金或领取城镇超龄人员养老保险金人员; 5、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 二、登记提供材料:本人、配偶及子女身份证、户口、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寸登记照三张,所有证件需复印三份(复印件用A4纸)。 三、登记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5月24日止 四、登记地点:天兴路社区居委会 咨询电话:61595511 天兴路社区居委会 2011年5月4日
辖区各位居民:
根据九龙坡府办发[2011]113号文件精神,现对户籍在本辖区内的征地农转非和城镇超龄人员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进行登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户口在本辖区内;
3、本人及配偶曾经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
4、领取征地农转非养老保险金或领取城镇超龄人员养老保险金人员;
5、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
二、登记提供材料:本人、配偶及子女身份证、户口、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寸登记照三张,所有证件需复印三份(复印件用A4纸)。
三、登记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5月24日止
四、登记地点:天兴路社区居委会
咨询电话:61595511
天兴路社区居委会
2011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