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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业委会选举必须采取直选

发表于2008-05-19
    不管从相关法律规定还是从小区实际情况出发,业委会选举均须采取直选方式产生。咱们小区总共才1000多户,直选是完全可行的,也是最为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业委会的选举应建立一套相对完备的选举程序,候选人可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但成员的选举产生应兼顾各楼栋的利益,同时还须限定合格候选人的资格,应至少考虑以下方面:
1、年龄:建议25岁-65岁之间。年龄大小缺乏相应的工作阅历和工作经验,年龄太大其身体状况是否能够胜任未来几年的工作值得商榷。
2、学历:建议应具备高中或以上学历。如果连高中学历都没有,如何指望业委会能够建立完备的制度并执行,同时依法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我认为,5.17的业委会选举程序上是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过程是混乱的,实质上是不代表广大业主利益的,其结果也是非法而不受业主承认的。要求新业委会选举首先应制定符合法律法规的选举办法并向广大业主公示,征求意见加以修改后在社区行政机构(居委会)的监督下采取直选方式产生。

     同时,希望新业委会产生后,应立即开展以下工作:
1、迅速接管前任业委会相关工作,并清理所有物业资料。
2、稳定现有物管工作,加强与目前的物管公司沟通协调,加强监督力度,提供物管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坚决杜绝不受广大业主欢迎人员及单位干涉本小区物业管理。
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前任业委会及所有成员进行离任审计。
发表于2008-05-20
大家想想,这些所谓“自荐”要当“业委会”委员“候选人”的,有几个是“不计报酬”、真心实意愿为咱联芳广大业主维权谋利,为咱小区的长治久安和和谐安宁而出谋献策、积极奉献的“明白人”?当然更不可能是广大业主所拥戴的、信赖的“知心人”,因为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为了几文可能昧良心的“臭钱(所谓“业委会”成员的报酬)”;甚至中间个别人本身就是奸商“旭庆”的走狗,企图重新又“钻”进来,为其主子的“狼子野心”效劳。
     大家想想,这小区是咱们联芳广大业主自己的家园,咱们近千户业主自己的“家务事”,这一小撮“烂人”有什么理由和资格在咱们小区如此“胡作非为”?这些“烂人”企图以“坑蒙拐骗”等违法的恶劣手段,欺骗广大业主,捞取“私利”的本来面目,已是“昭然若揭”暴露无遗了!大家一定要认清这一小撮“烂人”的本来面目,绝不要让他们的“阴谋诡计”得逞!!!
        俺们强烈呼呼,业委会选举必须依法采取直选!!!“5.17”的“业委会候选人”选举程序完全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是非法的,俺们广大业主绝对不会承认的!!!让这一小撮“利欲熏心”(只想找几个臭钱及“旭庆”的走狗)的、无耻的“庸者”见鬼去吧!!!
发表于2008-05-23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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