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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仅以此回应选聘续聘中程序问题,献给所有爱护小区的人们.我国法制建设也渐渐从重实体轻程序走向通过程序公正来保护实体公正,有部份业主提出程序上要求,作为业委会来说也很高兴,因为小区建设光凭我们几个人是做不好的,,从多力

发表于2006-04-30
量大,小区要搞好需要全体业主的参与。但是,大家也要看到,程序公正所带来的后果就是人力物力成本的极大花费。我们可以用文字描述出美好的蓝图,同时我们也要考虑到实施性,要把想法变为现实是个复杂的过程,比如说这次选聘续聘,如果要进行下一步工作大家帮考虑一下要如何来做呢:一、就远大是否留任或进行续聘工作召开业委会就行表决,那么我们要考虑到几种后果1、远大没有过1/2,2、远大过1/2没有达到2/3,3、远大过了2/3,4、要求进行续聘工作的人超过1/2。这几种情况我们如何应对?1/2、2/3情况我们是否也要和远大签订合同,还是不签合同保持现状,那么他还会同意我们提出的要求他在合同中对各项工作明细化请求吗(我们原来要求每家公司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比方说绿化应如何管理的明细方案,花草应逐年达到那种水平,死去了花木应如何办?比如安全管理方面,应有多少保安,应达到何种服务水平,如果小区发生了多次盗窃应面对怎样责任等等都要求竞聘公司在服务方案在明示,最后作为合同的附件,这些现在都多半成泡影了)
二、如果超过1/2要求续聘,那么1、制定选聘续聘方案后召开业主大会表决,会产生三种结果A、方案未通过,那么按法律规定同一事项形成表决意见的,一年内不得再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是否能修改后进行表决向谁去咨询,由谁说了算,一些业主不认可又如何办?是明年再来还是改了重来?)B、等于1/2(有这种可能性呵呵)C、过1/2同意此方案。三、方案通过后,首先要成立选聘工作小组,是否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通过?如果不召开业主认为违反程序又如何办?四、就算工作小组已通过,下一步工作有1、公告(报纸或小区内)推荐或自荐物管公司,2、有了第一手名单后,PK谁进入最后三强,这个筛选工作谁来做恐怕都会被怀疑有猫腻,与物管公司有染,只有又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决出三强,这里又有两种意外情况A、全部都没过半咋办?B第三名有几家物管公司票数相等咋办?只有又进行召开一次业主大会确定,如果是第二名相同的呢?还要多召开几次才行。五、确定三强后,进行三进一PK,1、全部未过2/3,A、都淘汰了重来B、未位淘汰制确定二家进入2进1PK,都没过2/3咋办,是取前一名吗,不合法律,又进行N次2进1PK?还是其它
到此,我也不知道新物管公司选出来没有?大家也看累了,也许就选远大最好,太麻烦了,我也写晕了,你们也看晕了。这还要花费大量人力财力,这些工作谁去搞?我肯定没这多精力和时间的,每一次召开业主大会都要提前15天进行公示,然后请社区和街道房管部门同志参加,可能他们也要被搞怕了。还有是财力,这次召开业主大会我们准备把公示过的材料每样复印1000多份,大概有7种左右,可能差不多10000张分别发放到大家家里(很多业主说公示时没有看到),每次召开业主大会都会有花费,还有10000多元赞助费及电梯广告收入,实在没钱了可能只有又制定方案召开多次业主大会由大家来确定如何向每家收取。
说了这么多其实涉及一个现行有关物业管理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业主委员会只有职责没有权力的问题,改天再写。最后如果不能一次搞定的话,欢迎大家涌跃报名参加工作组,来进行这次选聘工作
发表于2006-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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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6-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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