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关于“不得不说”的宣传单

发表于2007-12-15
昨天晚上回到家里看到这个人为打印出来的、四处散发的“不得不说”的宣传单了。
或许我们不应该称之为“宣传单”,叫“大字报”也许会更符合散发人的畸形心理!
现在的社会早不是几十年前的文革时代了!
居然还会有人以为到处散发传单就可以把一件事情搞大,把一个人的名声搞臭?

业主委员会是群众组织,进去了,不代表他们就可以呼风唤雨,肆意妄为。
而没进去的人,也有属于自己的业主权利,有必要为这个事情搞得这么愤怒吗?
把自己致于众叛亲离的位置又何苦呢?

换个角度想一下,有人愿意花时间、出精力、积极地去和开发商、物管沟通协调鸡毛蒜皮的琐碎事项,我们应该报以尊重、理解、支持的态度。为什么要把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放在莫名其妙的过程纠缠中去呢?把挨家挨户散发传单的时间节省下来含饴弄孙不行吗?
发表于2007-12-15
发表于2007-12-19
发表于2007-12-21
一个巴掌撇不响,有因必有果。
发表于2007-12-21
现在的人都不是傻的,谁煽动谁还说不定。
发表于2007-12-21
发表于2007-12-22
发表于2007-12-27
发表于2007-12-29
发表于2007-12-30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