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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传闻不可信——看物价局的物管收费批文

发表于2005-06-02
服务物业名称及物管公司名称 单位地址 石韵桂园[重庆聚信房地产开发(集团)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江北区 企业法人 联系电话 物价局审批文号 渝价[2003]618号 收费标准 审批时间 1、住宅前期公共服务费(建筑面积):按购房时重庆聚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和重庆聚信房地产开发(集团)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向业主承诺的前期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收取。 2、住宅改为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同类住宅收费标准的200%收取;住宅改为经营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同类住宅收费标准的300%收取。 3、上述收费标准在申报的环境和设备设施条件未完善前,按照环境和设备设施条件完善程度相应下浮收费。 4、特约服务收费: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协商议定。 2003-11-10
发表于2005-06-03
联通如此好帖没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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