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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一件令人高兴的事!

发表于2003-08-07
今天在晨报头版上看见一则广告:樱花俪舍的业主可凭身份证去领两张海洋公园的票,挖塞,这还不错!我明天一早就去拿噢!充分享受做野猪的权利。哈哈哈哈!
发表于2003-08-09
我去领的时候前边已登记了很多人了,看样子野猪不少吗,可为什么都没人上网?大家快点来嘛。
发表于2003-08-11
挂着红色标语“欢迎樱花俪舍业主光临“,挖,好有我是上帝的感觉也!!!希望以后经常发送游泳票给我们!
发表于200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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