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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杜绝“以人查房”究竟是为了伤害谁、保护谁?

发表于2013-02-19

阻止“以人查房”的规定,都是去年后半年到今年1月才突然出台的,而这期间正是“房产反腐”的起步和收获期,其中猫腻耐人寻味。对此,他们辩解说,有市民对住房信息安全表示担忧,这样做可以更有效保护市民的个人隐私。请问,“市民”究竟是哪类市民?许多年来,公众的个人隐私屡屡被不少部门或企业所侵犯,至今没有得到遏制,可是,在公众还不知道哪些人反对“以人查房”做法的情况下,杜绝“以人查房”的规定就在不少地方悄没声息地出台了!这,究竟是为了伤害谁、保护谁?一些国家也限制“以人查房”的做法,但那些国家都有成熟的官员个人财产公开制度,根本不需要“以人查房”的做法了。

保护个人财产隐私权是官员拒绝公布住房信息的一大挡箭牌,这是严重违背常识的做法。首先,普通百姓的财产由于无法通过“监守自盗”而获得,所以享有完整的个人财产隐私权,不需要向公众公开;官员的个人财产隐私权虽然也需要保护,但却只限于个人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安全这个界限之内,与公布其个人财产并不矛盾。那么,其他国家是怎样做的呢?以官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为例,申报人拥有的房产的套数、面积、获得的方式、购买时的单价、装修的总费用等,这些必须申报;但是房子的具体位置,只申报房子的坐落或某个街道或小区即可,房子的具体地址和楼层等不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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