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3|4|下一页
/4页

主题:68号内正在安装物管和联通老总所谓小型发射设备

发表于2014-04-21

  昨天午后由小区电工陪同,我们几位业主参观了一号廊桥楼顶电梯配电房内联通公司秘密建立的超级基站,电源已被切断,室内黑不隆冬,只能隐约看见不少高过人头拥挤不堪的机器设备,勉强可以过人。在微弱的匙扣电筒照射下,机上铭牌显示为联通公司重庆南岸中心机柜;据铭牌标称的输出电流与输出电压乘积得知,至少有两台发射机的功率分别在800和300瓦以上,已于2008年开始运行,其余尚未细看,已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慄!因为这配电房的四周不足20米处都是**、美梦小区业主的住房,这些业主在超强度的微波辐射下竟然长达近6年而浑然不知!时耶?命耶?悲胡悲?足悲也!

  按国家电磁辐射安全规定超过15瓦(包括15瓦)的通讯发射装置不能进入居民小区,这些营运公司何来如此胆量可以置人生死于不顾而罔顾天理良心,干这种毫无人性的罪恶勾当?到底是谁,为他们顺利闯关小区门卫提供了方便?

发表于2014-04-23
听说了,个人觉得不能靠电源总输出功率来判断发射功率。应该确定实际发射功率是多少来判断是否超出有关标准。总之支持楼主!!!
发表于2014-04-23

楼上网友所言有理!据我从事电子技术几十年经验得知,一部放大器的功率消耗,小信号放大部分消耗不足整体1/10,主要消耗在功放部分,基站里的功放就是射频发射管,才是主要的功率消耗部分。考虑其中需要的远距传输的数据处理与光纤驱动小量功率,发射功率也不会低于注入功率的2/3,再考虑整机的实际效率,做最保守估计,实际发射功率不会低于直流注入功率的50/100.进入居民小区的基站功率之远远超标,也是十分令人惊诧的!所以,我言并非危言耸听,而是事先已做科学评估!

发表于2014-04-24

明天又是星期五,上周物管、联通、移动拆除超标大功率发射设备的承诺该明天兑现,业主们拭目以待吧!

发表于2014-04-26



查看更多精彩图片>>

业主维权最有效的法律依据是物权法,可参考的是国家《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法》。





查看更多精彩图片>>


发表于2014-04-26

  即使按移动公司营运方自称设备发射功率只有30W,但实际共有几台相同功率的设备在同时运行,按最低发射天线15db增益计算,无论是15W的功率限制还是更确切的等效辐射功率100W的限制,都无法否认严重超标的事实!

发表于2014-04-27
百度了一下,20w以上就算大功率发射器了吧。还有一说是功率小一点,多几台发射器也是个不错的方案。
发表于2014-04-27
基站这东西不能没有,功率大了也不行。必须要合理配置。支持楼主
发表于2014-04-27

  对!移动、联通要在小区内营运必须按国家标准规范安装,用小功率发射机分散安装,不能只图省事,集中一处大功率发射,造成成片强辐射区域,众人受害!

   若物管与营运方沆瀣一气,坚持不予规范整改,或久拖不作为,企图蒙混过关,则业主们主张干脆完全拆除,已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下下策。窃以为业主们的这一选择,完全可以理解。因为虽然手机信号可能减弱,但总不能用生命和健康为代价去换取一时之便利!

上一页|1|2|3|4|下一页
/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