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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说一下业主车的事,顺带啰嗦两句。

发表于2007-09-10
看到脏东西,不吐口痰不痛快。
    1、应当引进公交车,但业主车不能取消。因为奥园附近坐不到出租车,晚上公交车收车后业主将无法出行。
    2、只要重新办业主卡,附照片,其他小区业主坐业主车的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其实司机早已向物管提过这个建议,但物管就是不管。
    3、承诺了就要做。如果开发商和物管是一家,那开物管就更得执行发商的承诺。
    4、如果引进公交车,就只能考虑如何让大家都方便,而不可能为了要让谁不方便而将站点设得远一点或减少站点。否则就把站点设在离我家最近,又听不到噪音的地方。当然,这是痴人说梦。
    顺便多说几句。
    在重庆,开发商和物管是一家的小区(同一个老板),龙湖花园和金岛花园应当是有代表性的。我们看到,开发公司诚信,则物管诚信,开发公司无赖,物管也跟着耍赖。两年来,奥园物管的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大家都很清楚。
    现在每天早上六点多,甚至五点多又有很多摩托车在小区里面跑了,门卫根本就不管。业主不吼,物管就忘了自己应该做什么。
    乱搭乱建、挖洞圈地即将不了了之,要求挖地洞的交安全鉴定报告,实际上就是要让各方有台阶下。违规者无须整改,违规的非法利益却被合法化。
    公司有人格,有性格,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就个人来讲,我已不再企盼奥园物管能脱胎换骨。我想即将没了耐心的,也许不只我一个。
    如果大家都能忍则忍,那这个社会还有什么规则可言?
    有些人担心换物管小区要大乱,这是多虑。如果下家物管负责任,交接完全可以做得很好。如果换物管就大乱,那物管条例这条规定不是在坑害业主吗?显然不是。
    退一万步说,长痛不如短痛。

发表于2007-09-11
发表于2007-09-11
对,对,太对了,坚决鄙视农家乐开在里面,湖滨是大家的呀,叫那几农转非的几个到农村去开发,我们现在是特区了,有的是地让它去开发哟
发表于2007-09-11
发表于2007-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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