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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的一个提议

发表于2005-10-21
    昨天我们107户型的部分业主一起到现场看了看房屋的情况,汇总了下107户型的种种弊端,并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商提出了意见,尽管我们作出了努力,但是开发商的反映多少令我们有点失望。无论是售楼处的代理商和开发商都基本以推诿为主。回来之后我细细想了下,导致这种情况发生的情况主要由以下原因引起。
    自身原因:
    1.对相关法律法规不够熟悉,不能以较为专业的方式提出建筑存在的问题,多半是已自己的主观感受为主,导致我们对于建筑的看法或者意见不能一针见血,正中要害。对开发商也不能够形成足量的法律威慑。
    2.本次活动的开展缺乏组织,从到场的人员上来讲,仅仅局限在107户型,而没有更多的组织其它户型的业主共同参与此次维权活动,导致我们人员上的势单力薄。而且从声势上不足以给开发商造成一定的震撼。
    我们试想,如果我们只以某种户型为单位去找开发商谈,我们每次都处于弱势,而且多次的提议多次的解决问题,不要说开发商,就算我们自己都会被搞烦。
    所以我建议各个户型把各自户型存在的问题提出来,大家拿到一起汇总一下,再同时去找开发商解决问题,这样我们的问题都一次性的得到了解决,这对大家都有好处。
    3.缺乏凝聚力,我们部分业主认为其它户型与自己没有关系,所以其它户型的事情不予过问。
    照常理这是很正常的,但是我们都要在同一个时间,同一个开发商手里接房。我们势必只有团结起来,来解决我们都存在的问题,方式可以大家想,大家商量。毕竟大家以后都是邻居,如果都只关心自己户型的问题,这正中开发商的下怀,最后的结果只有大家的问题都只有搁置一边,象一期业主一样,各自问题各自解决。
    开发商原因
    1.凭借代理的原因,将问题相互推诿,从时间上和精力上和业主耗。(你总有烦的时候,一个字:“拖”)最后也就不了了之。
    2.在我们提出的意见中,有些情形解决起来已经为时过晚,要纠正起来的成本过高。与资料上的宣传确有不符的,也没有办法,只有步看步了。所以也只有拖
    3.有看法的业主到场的也不过就这几个,想怎么搞就怎么搞,我才懒得理你。反正合同已经签了,钱也付了,该慌的也应该是业主,到了交房的时候总有部分人急着入住,人家认了,我相信你几个会不接?
    以上就是我此次到现场参与此次活动的一些感受,真诚呼吁各个户型的业主将各自户型存在的问题归结到一起,大家一起找到相关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解决已经存在的问题,千万不要等到交房的时候在来反映,再来解决!!!!!那样对大家都没有好处的。
发表于2005-10-21
发表于2005-10-21
发表于2005-10-21
发表于2005-10-21
发表于2005-10-21
发表于2005-10-23
发表于2005-10-24
发表于2005-10-27
说得很对,我很想去看看我的房子,一直没有时间,何况是在18楼,是不是走路上去都不是好清楚,有几次开车从那里过,下雨天,人家不让看,说出了什么事情自己负责,哦,就好知趣的走了,就象不是去看自己的房子,是去做客一样人家不欢迎你
发表于2005-10-28
其实从交钱了那一刻起我心里都没有底,想啊,我们是把钱交了,看的是宣传资料,所依据的是对未来的美好想象,可人家开发商跟你的想象有什么关系?他对承诺了什么了吗,没有!所以以后出来的效果不是那样的,令自己不满意,那也没处说去呀!不知大家看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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