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重庆主城买首套按揭房可申请财政补贴?!
- 发表于2011-11-22
关键是否缴纳过个人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 发表于2011-11-22
把减税的钱挤到楼市里面来,托市
- 发表于2011-11-22
一句话:政府算得比哪个都精
- 发表于2011-11-22
地方性变相减税政策
- 发表于2011-11-22
过分了。原来买房子的时候没得,现在房市不好,逗嫩个搞,那我们原来买房的囊个办?
- 发表于2011-11-22
这个政策完全是补贴富人贷款买别墅的
- 发表于2011-11-27
相信保障房的都是傻子
- 发表于2011-11-27
保障房问题多
- 发表于2011-11-27
住保障房的人还是要为房子付出的
在补助年度内,以实际个人所得税的40%为限,高于按揭本息的,按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低于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累计补助不超过房屋总价的30%。
补助对象是:2008年12月1日起(以正式购房合同为准),在渝中、江北、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在上述区域以按揭方式购买属其唯一住房的购房产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