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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业主状告开发商配套设施缩水了

发表于2010-01-21
业主状告开发商配套设施缩水了
约3000米有氧步道”,却不到300米;“5个攀岩训练基地”,却只见一个……
律师提醒:期房就像空中楼阁,消费者需谨慎下叉。(资料图片)
原告:九龙坡区27位业主
被告:某楼盘开发商
案由:状告配套设施不完善案
意义:全市首例
“约3000米的有氧步道、5个区的攀岩训练基地……”买房前这些美好的描述,在交房时变了样。“所谓有氧步道不足300米,只有一个攀岩……”无法接受现实的业主,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由于一审法院驳回了业主的诉求,昨日,27位业主上诉到市五中院。
据法院介绍,这是我市第一例状告开发商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的案例。
A
楼盘打广告
亚洲第二重庆第一
业主之一杨文浩称,2008年,酷爱运动的他看到位于九龙坡区谢家湾一处大型楼盘的广告,“斥资2000万元,打造亚洲第二、重庆第一的极限运动乐园,融约3000米山地有氧步道、约1000平方米滑板公园、约500平方米的花式小轮车表演场,5个攀岩训练基地,近800平方米的极限运动训练大厅。”这些描述吸引了杨先生,他花30多万元在该楼盘购买了一套住房。
但去年8月交房时,杨先生在小区找了几圈,也没有看到开发商所描述的美好蓝图。现实是“3000米山地有氧步道”不到300米,约1000平方米的滑板公园也不是那么回事,因为整个极限乐园看上去也没1000平方米,至于5个攀岩训练基地,他只看到一个。
杨先生和其他业主一起,请律师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开发商每户赔偿1万元。
B
开发商不认账
一切以“结果”为准
案子到了法庭,开发商对卖房时给购房者展示的“蓝图”做了一番解释。
他们称,合同中只约定了“有篮球场、游泳池、运动乐园”,并没有约定具体标准。报纸上的只是宣传广告,向购房者发出要约,不是做出合同意思表示,况且,他们还注明了“本广告所涉及规划、图片、数据以最终政府批文和实施结果为准”。
业主则称,他们看到的某些网站的广告上根本没这句话,并且已经将网站上的内容进行了公证。
业主们的代理人、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的钟祥伟律师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之规定,被告在宣传中对配套设施的明确具体描述,应属于双方合同的一部分。
C
每户索赔万元
损失按差价计算
庭审中,开发商还说,业主没有证据证明他们每户损失了1万元,所以请求法院驳回业主们的诉讼请求。
杨文浩说,小区配套设施是业主共有,开发商当初所说斥资2000万元来修,如果按1000户计算,每户就占2万元,现在设施缩水了,若缩水1000万元,那么每户就只有1万元了,也就是说每户损失了1万元。
为此,业主们还申请一审法院对小区目前的配套设施与开发商之前说的那个标准之间的差价进行司法鉴定,但一审法院未予批准。
D
一审判决结果
业主们都不服气
一审法院认为,广告中都是用了“约、近”等字样的,同时还写了“本广告所涉及规划、图片、数据以最终政府批文和实施结果为准”,该提示提醒购房者那只是广告,不是对购房者明确的允诺。所以,业主所称开发商所建的运动乐园不符合同约定的理由不成立。
“这‘约’字竟然将3000米‘约’成300米,也太离谱了吧?”业主们不服一审判决,决定上诉。
昨日,业主们以一审法院未对他们申请的鉴定事项进行鉴定等理由,向市五中院提起上诉。
记者 莫雪庆
律师提醒
期房像空中楼阁
买房要写清配套
“购房者买房子最怕买期房,因为付钱的时候只是一个‘空中楼阁’。”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的钟祥伟称,买期房的风险很多,如买到烂尾楼,接房时发现房子跟合同约定的不一样,面积缩水、配套减少或者缩水,等等。
钟祥伟称,鉴于这些情况的频频出现,2008年8月,市政府要求,小区配套部分要写入书面合同。不过,由于没有关于配套的具体标准,开发商还是可以钻空子,如合同上的配套设施样样都有,但都是“迷你”型的。所以,购房者在签合同时,应该尽量要求开发商将配套设施的具体标准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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