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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这小区业主每家领30元券您的物管年终会发公益金吗?

发表于2010-01-23

重庆时报2010年02月22日

本报讯(记者 朱晓强)昨天上午,家住江北南桥寺小天鹅花园的罗先生,在小区门口看到了一则启事,物管委托业委会要给业主发消费券,带着疑惑,罗先生赶忙向小区活动走去……
给每户业主发30元消费券
走到业委会临时搭建的“消费券领取点”,业主罗先生并没有看到拥挤的人群,只有两三位业主和业委会的工作人员说话。
“说物管要返给我们钱了,是不是真的哟!”一位阿姨问业委会黄主任,黄主任拿着手中一沓超市的消费券说,“是的,这是今年小区的公益金,均摊下来每户约30块,我们兑换了消费券,你现在就可以凭缴费单签字领取。”听完解释,这位阿姨随后打电话让儿子找缴费单下楼。几分钟后,伙子来到领取点,在黄主任的核对下,这位阿姨签字后领走了消费券,并摇头连称:“以前只有给物管交钱的道理,没想到物管还要返我们钱。”
黄主任说,现在小区物业于去年7月上岗,并和业委会签订了合同规定,每月必须返还业主6000元的公益金,“这笔公益金的来源包括电梯广告,小区户外广告等。”黄主任说,除每月缴纳6000元外,物业自负盈亏。
本月中旬,物业履行合同,将5个月总计3万元的小区公益金如期交给业委会,业委会一番合计后,将现金兑换成消费券返还给业主。
5年换3家物业 只有这家返还
小天鹅花园小区从2004年成立以来,先后有三家物业进驻,但前两家均以失败而散,只有目前这家物业获得业主肯定。
业主张婆婆说,第一家物业从2004年到2008年4月服务小区,虽然小区清洁工作还可以,但疏于安保工作,“最后物业在一个晚上卷铺盖就不见了。”张婆婆说,那会物管费的收缴率还不足5成,根本没有公益金的概念。第二家物业从2008年4月上岗,虽然加强了安保,但对业主的一些诉求推诿,“比如有业主要报修物业要推、电梯停运物业要推……”罗先生说,当时的物管费收缴率也就是个五六成,最后在成立业委会之后,通过业主全体大会炒掉了这家物业。
黄主任说,通过公开竞聘第三家物业于2009年7月上岗,“工作做得很细,重要的是还兑现了公益金。”对于有何不足,前来领消费券的众业主说,只要再多加强安保巡逻工作,他们就会给物业打满分。
这样会不会亏?
“收齐物管费不会亏”
小天鹅花园的物业告诉记者,只要做好服务,保证物管费能如期收回便不会亏损,“既然我们按照公司经营,肯定得算笔经济账。”
这位负责人说,小区目前的物管费每平米0.78元,加上9幢商品房的电梯广告收入,还有一个建在小区的通讯站等收入,已经能满足公司的正常运作,服务再好点,物管费的收缴率也会上升,目前已超过了9成,“这个月只有三四十户业主拖欠物管费,这里面还包括很多空房、闲置房。当然,让全部业主满意也不大现实。”
该得的公益金
您收到了么?
《物权法》第71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住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权,对共有部分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根据该项规定,凡是在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小区墙体做商家广告,广告费应该归业主。 作为一个业主,您是否留意过电梯间广告、外墙上的商家推广横幅?这个可让小区创收利润的“一亩三分地”,您分得这杯羹了么?
(时报通66099999感谢罗先生提供新闻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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