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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突然接到华宇的电话,说以前购房时签的抵押贷款合同要重新签,因为买的时候是期房,现在去办啥子证是现房了.所以要重新签个商品房贷款合同,但是以前的合同他们又不还给我,说要交给银行,有贷款的业主遇到这个问题没?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能不能跟我说说,谢谢!

发表于2007-03-05
发表于2007-03-05
没有接到电话
发表于2007-03-06
我遇到的是反起的,买的时候签的是现房合同,后来又通知我去换成期房合同,可之前的合同他们说自动作废,也没拿给我们看过。
发表于2007-03-06
我也接到同样电话,是啷个回事哟,华宇在搞啥子明堂,有了解政策的给解释一下,谢谢,毕竟是血汗钱.
啷个一哈期房换现房合同,现房合同又换期房合同,华宇售楼部是不是应该在网上给个解释哟,要不全部都不签字哟,顶起'
发表于2007-03-06
发表于2007-03-07
有部分新都客户是在新都二期交房前签定的购房合同和预购按揭抵押合同(期房),由于银行办理按揭有一定的时间,所以在银行办理好审核并盖章将按揭合同返回到KFS的时候,新都二期已经交房了.成了现房了.而这个时候,渝中区交易所就不受理预购按揭抵押合同的登记,只受理现房按揭抵押合同登记.所以基于这种特殊情况,KFS与银行商量后,只能重新办理现房按揭抵押合同的签定,再送到房交所办理登记.原来签定的期房按揭抵押合同,由于盖了银行的章,银行要求全部返回销毁后,才能在新的现房按揭抵押合同上盖章,所以以前签定的抵押合同就未给客户.
大致情况就是这样,如带来不便,还请多多理解.谢谢!
发表于2007-03-07
我觉得银行这种做法只站在银行的角度考虑,他盖了章他都要收回后销毁,那我们业主还签字盖了手印,谁为我们的利益考虑了,他说收回销毁了,我也没亲眼看到,现在也没那个敢凭他们一句话相信他们了,包括银行和开发商,我们的开发商种种行为,已经让我们一点都不敢相信他们了,那么他们代为传达的银行的解释,我们也不敢相信,再说了,当初我们买房子是在交房前一个多月买的,为什么拖了这么久才去交易所登记,非要拖到期房变现房,给我们添这么多麻烦,这个HY还要给业主找好多麻烦他们才罢休!!!!!!!
发表于2007-03-07
发表于2007-03-07
[[color=#000000]B]银行和开发商应该出据有法律效应的加盖公章的公文,并双方派专人对于此事件进行说明及处理。希望能统一一个时间,在那个时间段中进行现场,现场达疑。希望此事件能在双方满意的情况下合平解决。[/B][/color]
发表于2007-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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