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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你们马上要接房了,在这里教你们几招:如何确何自己的房屋没有质量问题!

发表于2005-07-19
验房程序:
 
      一、查看两书一表一数: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面积实测数据对照购房合同上的面积(自己可实测套内面积)。
      二、不交费、不签字、先验房:发现问题后更不能交费、签字。应先修房,同时取证、为日后必要时举证(即通过录音机、摄像机或照相机调好日期记录证据)奠定基础,特别保存好自己留存、交房代表签字的验房问题备案单。核查房屋总面积:超出或减少百分之三以内的情况很普遍(多退少补,吃亏的是业主);套内面积不变、公摊面积增加的情况更多(实得面积减少,吃亏的还是业主)。
      三、房屋完好。交接钥匙后签业主公约、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时,看好条款,不能放弃自己的权利。 
     四、交合理费用(物业管理费[应有市物价局批文]等)
      五、暂可不交的费用:公共维修基金,契税:1.5%+80元、待房产大证批准后办个人房产证时缴纳。

验房顺序:

专人进行同步纪录,最后填写一式四份验房单,业主留好交房代表签字的一份。
  一、先看外部:外立面、外墙瓷砖和涂料(注意腰线部位的内墙渗漏)、单元门(外观和试用)、楼道(宽度、扶手、踏步、纱窗)。
  二、再查内部:入户门、门、窗、天棚、墙面、地面、墙阴阳角、墙砖、地砖、上下水、防水存水、暖气、煤气、通风、采光、排烟(厨房)、排气(卫生间)、强弱电配电箱、强电:插座、开关、照明灯;弱电:可视对讲、呼叫报警、电话、宽带、有线电视。
  三、后测相邻:闭存水试验、水表空转等问题必须和楼上楼下邻居配合。

解决纠纷方式:

      1、协商解决(集体更好操作),不成时可通过以下三结合方式。
      2、媒体曝光;非诉讼方式(政府职能部门投诉);
      3、诉讼(集体诉讼影响大、成本低、成功率高)
发表于2005-07-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六章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
 
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0年1月30日起施行。
发表于2005-07-19
谢谢,交房时你们也帮我把把关
发表于2005-07-19
发表于2005-07-20
发表于2005-07-20
发表于2005-07-20
发表于2005-07-21
发表于200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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