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猪猪们,大家可以看一下2008年4月27日的重庆晨报.

发表于2008-04-28
又一次的就物管收取装修服务费的事情提出了个说法.大家看哈嘛.
连接:http://cqcbepaper.cqnews.net/cqcb/html/2008-04/27/content_176032.htm
昨天,九龙坡区举行的“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中,小区露天停车收费也成为市民投诉热点。

九龙坡区物价局提醒市民,小区物管收停车费,必须经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停车场收费许可证》。在小区公路或空地上停车,2小时内收2元,超过2小时收4元,12小时内,收费不超过6元,一天最多只能收12元。小区室内停车场,则根据停车场等级标准,核定收费价格,一天最高不超过24元。

相关新闻

小区设施没到位 只缴70%物管费

昨天,九龙坡区物价局在辖区内举行“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时,群众举报称,杨家坪一物管公司向每户业主收300元家装管理费。区物价局立即赶到现场,纠正了这一乱收费行为。

昨天上午,九龙坡区人大、区政协、区物价局在谢家湾劳动三村,向市民宣传价格知识,并接受市民现场投诉。一姓张的市民说,他买了位于杨家坪附近的某知名开发商开发的房子,正在装修。物管公司收取150元出渣费后,还收取了300元装修管理费。

九龙坡区物价局长朱文平立即令区物价检查所程所长带人前往解决。记者随行前往。物价局工作人员出示有关文件后,该物管公司当场退还了300元装修管理费,并表示,全部清退其他业主缴纳的装修管理费。

程所长说,物管公司不得向业主收装修管理费,但可收装修出渣费。出渣费收多少,由物管公司和业主商量,物管公司不得强制定价。

程所长还提醒市民,开发商承诺的小区设施没到位前,只缴70%的物管费。剩下的30%物管费,物管公司向开发商收取。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黄显章 采写

发表于2008-04-28
发表于2008-04-28
发表于2008-04-28
发表于2008-04-28
发表于2008-04-28
发表于2008-04-29
发表于2008-04-30
发表于2008-05-04
发表于2008-05-11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