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物管费标准问题?

发表于2009-02-16
 现在小区物管小管家也撤了,保安也减员了,大门和可视电话都没完善,可物管费还是1.1元,物管以金融危机为由,但我们业主就没承担金融危机吗?你的服务质量下降,但为什么要我们业主还要按原标准收取1.1元的物管费呢?入住率低,未装修的收半费等问题也要加在已入住的业主来承担,这样合理吗?请广大入住业主团结起来,物管没有个说话,物管费暂不交.业主委员会选举,大家要慎重,不要让未来的业主委员会成了物管的杀手!!!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