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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书香美舍的公摊面积

发表于2005-12-14
公摊面积
商品房公用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与本幢楼房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给本幢楼房的住户。可分摊的公共部分为本幢楼的大堂、公用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理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有: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设施或架空层。

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多层住宅需要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按幢内的各套内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多功能综合楼须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幢内不同功能区的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按幢内各功能区内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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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所有商品房的公摊面积和套内面积都是统一由重庆市国土房屋管理局下属面积测绘大队来计算.开发商不可能自定数据.在书香美舍售楼部有经该测绘大队计算并盖章确认的面积计算书.欢迎大家去确认.

    另外,带电梯的高层住宅公摊系数一般都在25%左右.
发表于2005-12-14
发表于2005-12-14
顶起!诚信的开发商让我们业主买得放心,住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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