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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重 庆 市 规 划 局 回 复 函

发表于2009-05-11

重 庆 市 规 划 局 回 复 函

来信人:
 你的来函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大坪永辉超市莲花国际广场中间的两个连排板房,该建筑物经渝中区规划分局渝规函(2007)28号函同意修建。用途为临时售房部,要求其在单巷子旧城改造工程项目整体规划验收前拆除。目前单巷子旧城改造工程项目地面以上部分已通过规划竣工验收,地下部分尚未通过规划竣工验收。
二、分局已通知该项目建设单位重庆穗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要求该公司按批准的使用性质,恢复临时售房部的使用功能。
感谢你对城乡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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