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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12万以上个税政策下月出台 专家称申报未必征税

发表于2007-11-19
我国下月出台12万以上个人税申报政策

有关人士称申报并不代表一定要征税,股民无须担心

时报讯 (记者 李杉)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地税机关在巩固去年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目前年收入12万以上的哪些收入项目纳入征收范围还未能确定,必须等到国税总局下发相关文件后,具体政策要将会在下月出台。

具体政策会在下月出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通知》要求,各级地税机关根据首次自行纳税申报的有关数据,分析归纳高收入个人的分布情况和特点,确定当地高收入人群集中的重点地区、高收入行业和单位,作为2007年度自行纳税申报的工作重点。根据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和首次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所掌握的有关数据和信息,确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但没有自行纳税申报的个人,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选择部分有宣传和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在2007年11月底前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曝光,推进2007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

股票收入是否要征税?

据了解,国税总局去年11月公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办法》规定:“一年度内,工资、薪金、股息、红利等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已按规定足额缴纳了个税,均需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 对于股民来说,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此项所得按“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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