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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各位二期的朋友,我是一期的业主才接了房,我将物管的业主服务协议贴出来让你们知道你们将来的物管是怎么样的。 根据协议物管可以任意妄为,物管有权进入业主的房间内部侵犯其财产以及人身安全而不需要负任何责任(比警察还牛b)!!!!!其他的不平等条款也很多,我将文件上传上来希望大家引以为界!!!!!!!!!!!!!!!

发表于2006-07-06
发表于2006-07-06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重庆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本物业名称:庆业巴蜀城B区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类型:——栋一一一楼——层
物业坐落位置: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海尔路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
区管理办法》、《中国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为维护庆业巴蜀城B区各业主之权益及促进庆业巴蜀城B区的物业
管理,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共同遵守以下各项条款、享受相关权
利、承担相关责任义务。
    甲方同意提供,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对庆业巴蜀城B区提供物业管理服
务。
    第一条本协议双方权利、义务有约定的适用本协议,本协议无约定
的,适用《庆业巴蜀城B区业主公约》。
    第二条  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庆业巴蜀城B区的物业管理、组织和维护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管理工作:
    1)、根据本管理协议制订和适时修改小区《业主/使用人手册》及其它
必要的规章制度,以各种形式督促业主和使用人遵守规约;
2)、雇佣、培训、解雇职员并对其工作进行管理;
3)、甲方办公场所、职员制服、工具、器具、材料或其他必要的设备
发表于2006-07-06
根据第二页的两个条款,物管可以随意进出业主房屋内部,并且不对业主的财产人身安全负责,所以我们可以很容易得到以下结论,物管进入业主房间内部进行抢劫乃至人身伤害是合符协议精神的!!!!
发表于2006-07-06
2)、如乙方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则业主应严格按照设计及建设部110
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装修管理规定,完成
其所属单元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发现乙方聘用的装饰单位及工人违反装修
规定或有其他违反小区相关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入小
区或要求其做出相应赔偿,或在认为有必要情况下将其请出小区。装修期
间,甲方及其授权的工作人员有权进入正在装修的单元,以检查并确定装
修规定是否得到遵守。所有直接或间接因装修工程引起的诉讼、索赔要求
及费用完全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在适当时候对装修管理规定进行适当修
改;
    3)、建立小区内公共建筑设备及乙方所属单位房屋基本情况、维修、
异动档案;
    4、保持公共区域之水、电、气、闭路电视、通讯、宽带网、机电设备、
电梯、消防装置、路灯、道路、公共排污排水系统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并
在发生损坏时及时修复,或积极协助协调相关专业部门进行修复。上述区
域及系统涉及大修或更新应在业主委员会授权下进行,并动用大修基金;
    5)、建筑及其设施保修期内协调开发、承建商进行乙方所有单元内发
生的建筑、水、电、气、通讯、闭路电视、宽带网、排污等建筑系统保修;
保修期后实施有偿服务或协调专业机构或职能部门有偿维修;
    6)、对配套系统设备进行日常维修养护。
    4、环境工作
    1)、保持小区内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定时收取生活垃圾并进行垃圾
清运工作,保证垃圾收集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对公共绿化区域予以养护,使之处于良
好状态;
    5、监督工作
发表于2006-07-06
督促各业主遵守及履行本协议条款,有权利采取必要措施(包括提醒、
劝诫、收取滞纳金、违约金、收取额外服务费用,张榜公告、限制或终止
服务、委托发律师函及提起诉讼等)以保证本协议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
损失由违约人承担。
    6、财务工作
    1)、每月定期向乙方收取管理费及各项代收费用,并有权向逾期未付
者追索欠款及滞纳金;
    2)、定期复查收费情况以确保所有业主/使用人履行其缴纳费用的责
任,定期复查欠款,并在发布公告后,可执行并不限于监督工作所涉及的
适用方法;
    3)、甲方可以为乙方进行代收代扣水、电、气及物管费等工作,具体
方式为:甲方按季度代收水电气及物管费押金或指定专业金融机构办理代
缴手续。
    7、其他工作
    甲方有权在不违背业主整体权基础上制定、修改相关管理规定,并公
布于小区告示栏,对各业主及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三条  乙方(业丰)权利、义务和责任
    除由本小区业主委员会决定外,乙方无权在甲方任期内提出解约。乙
方在享受并行使下述权利和使用其所拥有的单元时,须同时承担并履行本
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对其产权所属的单元具有安全的所有权,可以出售、转让、赠
与、抵押、出租、批准享用或以其它方式处置,而无须其他业主同意,只
是所有上述异动须在一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产权发生转移,乙方须督
促新的业主在产权转移15天内与甲方完善相关物业管理方面的书面手续并
重新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和公约,结清所有乙方应承担的款项,否则,
发表于2006-07-06
甲方仍视同乙方为本协议履行的主体。房产出让后,新业主亦应受本协议
约束和保障,若乙方出租其所拥有的单元,须保证该承租人遵守并履行本
协议所制定的条款,并承担连带责任,乙方亦有义务为其拥有的单元购买
有关保险,并保持其连续有效性;
    2、乙方可根据本协议及公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通过业主委员会
行使对小区管理的决策权;
    3、乙方根据本协议监督甲方及其员工的工作,对甲方及其员工的工作
有监督建议权及投诉权;
    4、乙方需按期付清因其拥有完全产权的单元和使用该单元而产生的与
甲方相关的各项税收、费用。费用的计算面积标准为:产权部门核定面积
批复下达之前以销售合同注明的建筑面积计算;批复之后以产权部门核定
的建筑面积为准。面积核定的前后甲方收取费用的差额不作退补;
    5、乙方应于每月15日前缴纳物管费及其它应缴费用,乙方可用现金
或支票缴纳各项费用。而无论该单元是否空置或被占用、出租给其它租户
或许可其它人使用(由专业职能部门自行收取的除外)。
    特别指明:物业管理费用收取起始时间是以售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
葱鱼业主提前接房物管费自业主接房之日起计(开发建设单位未按时交
房的除外)。乙方应按售房合同的约定交房时间办理接房手续,并开始向甲
方支付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6、乙方有告知其雇员、亲属、朋友、关联单位和个人在进入小区时,
遵守小区管理规定的义务,并对他们违反公约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7、乙方有协助甲方维护小区公共安全的义务,当发现异常情况或安全
隐患时,应及时处理并告知甲方。
    第四条  乙方承担的费用及缴纳
    乙方应根据本协议和《庆业巴蜀城B区业主公约》及其附件的有关条
发表于2006-07-06
款向甲方按时缴纳管理费用,并承担逾期未付的责任。
    1、物业管理费用构成
    a、小区公共区域清洁、保洁服务费;
    b、小区24小时保安服务;
    c、小区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管理费;
    d、小区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小修)及保养费;
    e、小区防盗监控系统维修(小修)及保养费;
    f、小区公共娱乐设施维修(小修)及保养费;
    g、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小修)及保养费;
    h、小区公用区域的除四害费用;
    i、甲方用于小区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
    j、甲方的办公管理费;
    k、甲方员工薪酬及福利;
    ]、甲方为小区公共利益所投保的公共责任险;
    m、甲方用于为业主服务的固定资产折旧费;
    n、甲方用于为业主公共利益服务而发生的其他费用。
    2、费用及其计算标准的核定
    1)、庆业巴蜀城B区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建筑面积)
    住宅:1.()()元/盯/月(含电梯费);
    写字楼:3.OO元/盯/月
    商场物业:4.00元/心/月
    门面物业:1_50元/IⅡ2/月
    2)、大修和更新基金按国家建设部和重庆市政府有关的管理规定及小
区实际情况计收;
    3)、特约服务实行明码实价、双方自愿的原则,阶段性的价目由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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