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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勒哈悲剧老,以后不避让校车还要给500以下的罚款

发表于2011-12-13
为了加强校车的管理安全,保障乘车幼儿以及学生的人身安全,国务院法制办12月11日颁布《校车安全条例(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与建议。条例对校车赋予优先通行、在消除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先放行后处罚等“特权”,校车停车上下学生,开启报警闪光灯,后方车辆应停车等待不得超越,而不避让校车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发表于2011-12-13
草案?草案就可以搞那么低智商的作业?使问搞这草案的是什么部门,拿的什么工资?做的什么鸟事?
发表于2011-12-13
校车安全这样小儿科,这么简单无聊的事情,居然变成一个重大安全问题
发表于2011-12-13
美国有现成的校车法规,借鉴下会死啊…
发表于2011-12-13
为了防付败,罢免所有公务员,罢一个奖500元
发表于2011-12-13
在校车安全问题上,人的素质远比车辆的好坏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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