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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勒哈悲剧老,以后不避让校车还要给500以下的罚款

发表于2011-12-13
为了加强校车的管理安全,保障乘车幼儿以及学生的人身安全,国务院法制办12月11日颁布《校车安全条例(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与建议。条例肯定了校车优先通行、在消除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先放行后处罚的种种“特权”,校车停车上下学生,开启报警闪光灯,后方车辆应停车等待不得超越,而不避让校车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发表于2011-12-13
校车安全问题虽然得到了中央重要领导的重视,但是彻底解决孩子们的安全问题,不是一朝一夕
发表于2011-12-13
这还是草案呢,当然还有不好和不足的地方,何必上岗上线得
发表于2011-12-13
美国有现成的校车法规,借鉴下会死啊…
发表于2011-12-13
这是草案吧。正在拟定吧
发表于2011-12-13
这种法律法规能得到执行,我的头砍下来给大家当球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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