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关于融汇五期前面地块的规划问题

发表于2011-01-11

你的来函已收悉。经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与你联系,你所说的五期是五期A、B地块项目,该项目北侧临江面还有五期D、E地块项目,建设单位买地时规划建筑限高控制为90米,可修25层的高层。但是为了提高临江项目的品质,美化天际轮廓线,我局还是要求建设单位从江面往南以从低到高的原则进行平面布局,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的开敞空间。 感谢你对城乡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转自规划局回复

发表于2011-01-11
25层?疯了哦,那我们A区B区的还看个毛的江哦
发表于2011-01-11
发表于2011-01-19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