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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聚金万佳苑业主投诉

发表于2010-06-17

尊敬的薄书记,黄市长:
重庆市建委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住房保障处

九龙坡区老卫校地块由聚金集团建设的聚金万佳苑工程,是市内最大的经济适用房工程,共有5千户购房者,大家在2009年6月全部签了合同,交了房款或办了按揭,合同约定是今年12月交房。但是现在聚金集团不付工程款,导致4,5,6,7,11,12,13号楼全部停工,已经半年多了,按照施工进度推算,2010年12月31日交付使用已无可能,何时恢复继续建设,聚金没有给我们业主明确答复。据我们了解,停工原因,为聚金集团拖欠建设方锦宸集团及正太集团工程款,望政府监察。聚金售房收入8个亿,现在差建设方正太集团1个亿工程款,差建设方锦宸集团3400万,现在建设方锦宸集团早已起诉聚金,建设方正太集团也已经起诉聚金,聚金都采取拖的办法,这场官司打下来不知何时才能了结。聚金集团把我们的购房款拿去干什么了?请市建委查一查。
我们万佳苑的购房者都是低收入群体,能买这个房实属不易,该经济适用房有5千住户,涉及上万余人的安居问题,如此拖下去,受损失的是老百姓,老百姓的利益该如何得到保障?
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得不到保障,势必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很多住户情绪很不稳定,准备采取措施,我们还是希望通过正规途径反映情况,解决问题,以避免发生更严重的问题!我们相信薄书记领导下的重庆市各级政府都是关心民生和负责任的领导,我们购房者再着急,也首先向建委反映,希望市建委能过问,首先责成聚金集团支付工程款,立即开工,以保证按时交房。使我们的合法权益能得到保护。
聚金集团在该项目工程中还存在许多严重问题,在此也请市建委严查:

1. 该购房合同12页:(二)(3):未达到交房条件按退房处理,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该购房合同第13页第九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按下列第二种方式处理:2按退房处理。
该合同中没有任何逾期交房的违约金的条款,这种霸王条款也敢写入合同,说明聚金早就做好准备不交房,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请建委查明并取消这样的霸王条款。
我们要求按照万分之3/日支付违约金的相关规定修改合同。

2.明明知道不能收五通费,为什么聚金通通收了五通费,不但不退,反而要求改成咨询费。仅这一项就多收2500余万

3.顶楼底楼通通加收500元一个平方(建面),市里批准的价格是2400元/平方,实际价格是2900/平方,这500元只开咨询费收据,聚金自己收了,但是不写进合同作为购房款。这是聚金私自卖高价。这一项又多卖1千多万元

这么不讲良心和信用的开发商,是如何取得经济适用房的开发资格的?也请建委查一下。

发表于2010-06-17
强烈要求按时交房,延期应该赔偿.!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督促解决这事件,为我们广大买聚金万佳苑经济适用房的业主百姓们维护一个合法权益。说实话,此乃经济适用房,我们买这房实属不易,如果还出什么状况,就真的是难上加难了。谢谢各相关部门领导和同志们!
发表于2010-08-05
买了这个楼盘,希望政府解决,
发表于2010-08-24

请问聚金集团QQ号是多少。这个房子什么时候交哟

发表于2010-08-24
停工事宜还没有解决!什么 时候才是个头?也没有人管管
发表于2010-08-24

停工事宜还没有解决!什么 时候才是个头?也没有人管管ЁΣЫ>ΝΑ房产论坛cqbbs.soufun.c...

 

发表于2010-08-27
发表于2010-08-27
发表于2010-08-30
想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发表于201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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