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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区地下室出租存隐患 抽查海淀朝阳等多小区

发表于2009-09-22
一名住户正走进人防地下室的入口。本报实习记者王苡萱摄

■社区调查

本期关注焦点地下室出租带来小区隐患

本期抽查样本海淀、朝阳、宣武、丰台多个小区

4月中旬,丰台区方庄紫芳二区启动了新物业选聘程序。原有物业的一大“罪状”,就是将小区地下室出租,导致小区管理混乱,而物业则喊冤称并非自己出租了地下室。

据了解,本市小区地下室多是作为地下人防工程,由人防部门管理。其中部分地下室在经过核准之后,被允许出租。

由于地下室面向社会出租,租户和业主生活在同一小区甚至同一栋楼,不可避免会让业主对小区的安全、消防、卫生等问题产生顾虑。如何消除这些隐患,则成了业主、物业、开发商、人防部门等各方协商协调的一个难题。

■有争议小区

>>丰台区·紫芳二区

出租地下室将逐个关闭

昨天,紫芳二区公告栏内张贴出了关于地下室租户将有另外出口的通知。至此,关于该区地下室出租导致小区管理混乱一事已有了初步解决方案。据该区物业与人防部门协调,该区4个人防工程关闭3个,剩下一个为租户另辟通道出入。

“有业主认为是物业出租了地下室,这也成为小区要重新选聘物业的一个关键原因。其实,出租的地下室属人防工程,是由开发商直接移交人防部门管理的,跟物业一点儿关系都没有。”该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紫芳二区在1、3、4、6号楼下,共有4个人防工程,经物业管理层与人防部门沟通,现已决定清走3个,仅留4号楼下一个,并单独开出入口供租户出入。目前,该区6号楼下人防工程已经关闭,所有租户已经清走。

在4号楼地下室,正对楼梯口的墙面上张贴着由丰台区人民防空(地震)办公室印发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居住人员须知》《值班责任制度》等相关规定及“禁止用热得快和电热毯”的通知。记者发现,整个地下人防工程已经被隔离成近200个住室,有不少租户穿着睡衣拖鞋在楼道内活动。地下室租房处一工作人员称他是由老板安排值班的,关于是否有出租许可证、消防许可证之类的证件,该值班员称正在办理中。

“小区的人防工程在小区住宅楼下,是为业主服务的,是否出租、怎么利用小区业主有发言权。”紫芳二区业主们称,有关部门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地下室出租,由此导致小区管理混乱,这已经损害了业主权益。对于将租户清理是否会造成地下室空置以致资源浪费的问题,业委会负责人称可以考虑将地下室作仓库等,但一定要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居民有避难场所,而不能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牺牲了对业主生命的保障。

人防部门地下室租金收益归国家

昨天下午,记者辗转联系到丰台区人防部门一工作人员。据该工作人员介绍,因紫芳二区业主呼吁强烈,目前,该区人防工程6号楼已清退完毕,1号楼和3号楼也会按照计划关闭,将出租人员清退。这位工作人员称,地下人防工程产权属于国家,人防部门是管理部门,现在是和平年代,为了有效利用资源,才将地下室出租的,所收租金也上缴了国家。

律师说法地下室出租应由业主定房地产律师秦兵说,小区的地下空间在做人防工程用途时,政府有权使用和管理。但其余情况下,都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如果要将地下空间利用起来,需要通过业主大会的决议同意,并且收益也应当属于全体业主。秦律师还表示,在日常生活中,涉及地下空间利用的业主物业纠纷很多,主要还是业主个体力量不够强大,需要通过成立强有力的业委会来维护业主的权利。

■相安无事

>>宣武区·清芷园

活动空间须人均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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