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明年元旦起买房实行“一价清”

发表于2006-12-30
水电气安装等8项代收费全部计入房价,今后买房只需支付房款、大修基金和税费
    本报讯  2007年1月1日起,我市商品房住房销售价格实行“一价清”。据悉,此举在西部地区属首例。
    所谓“一价清”,指市民买商品住房所支付的房价款,只包括一项费用。具体说,就是开发商不能再代购房者缴纳水、电、气一户一表安装费,闭路电视安装费,房地产权证工本费(10元/套),转移登记费(80元/套),土地权属调查费(7元/套),地籍测绘费(73.8元/套)等8项收费,这些代收费直接并入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之中。
    不过,“一价清”仅指商品住房的房屋净价,市民买房时还将支付大修基金和税费。换言之,今后市民买房的支出由3个部分组成。一是房价款(即“一价清”),二是大修基金,三是税费。
    据悉,凡2007年1月1日前购售双方已签定购房合同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市物价局房价处透露,去年以来,我市各类商品房住房代收费的投诉,约占房地产价格投诉的3%。市物价局调查发现,不少房地产开发商利用代收费大玩花样,让购房者多掏钱。
    市物价局副局长吕明良介绍,有的房地产开发商为追求高额利润,先以“低价房”的口号诱使消费者购房,然后擅自提高各项代收费的标准,或者擅自乱立名目增加代收费项目。
    8项代收费并入房价,吕明良表示,房价不会有大的波动。吕分析,其一,代收费并入房价,目的是防止房地产开发商打着“低价”的旗号,在代收费上做文章,诱骗购房者多掏钱;其二,房产开发商之间也存在商业竞争,若一方擅自抬高房价,那么自然会流失顾客。
    代收费并入房价后,房价会顺势上涨多少?目前,我市龙湖、金科等大型房产开发商已试点执行“一价清”。市物价局估计,每平方米将上涨约30-50元。
    昨日,市物价局表示,明年将对商品住房销售的收费行为进行突击检查,若发现有开发商有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一律处以罚款并在媒体上曝光。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