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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请大家注意合同内容

发表于2007-07-11
1.外墙,采用聚苯颗粒保温砂浆隔热层!(没写颜色,品牌,等规格!) 
2.内墙:水泥砂浆抹面. 
3.天棚:清水砼,砼满腻子 
4.地面:石屑砂浆找平 
5.门窗:进户门为外开防盗门,户内门均不做(留门洞).窗户采用彩用彩色塑钢窗,客厅,卧室均为中空玻璃. 
6.厨房:预留排烟道,地面设排水设施,地面及上翻墙面300mm作防水处理. 
7.阳台:方钢框玻璃栏板栏杆、生活阳台采用普通方钢栏杆,地面作防水处理,留排水设施。 
8.卫生间:预留排气及下水接口,地面及部份墙面作防水处理,墙面防水高度为1500mm 
9.电梯:品牌电梯。 
10.供电:集中统一安装一户一表,户内设一个配电箱 
1.其他:1)供水:水管接至户内,每户安装智能水表一只;2)供气:按天然气公司要求安装燃气管道和气表;3)。电梯前室地面贴防滑地砖;4)疏散楼梯间作瓜米石地面;5),每户在入户内侧设弱电箱一个,电视、电话、宽带接入弱电箱内,非可视对讲入户。 
12.交房时间是2008年12月31日


业主要求签订在合同附件内的: 
1、外墙的颜色和材料类型   
2、各墙体的厚度、承重墙厚度以及地板厚度; 
3、交房具体时间。 
4、小区详细规划及绿化面积在合同中没有具体的体现,如篮球场、游泳池等。   
5、跃层的室内挑高高度以及阳台栏杆高度。 
6、防盗门及电梯的具体品牌。 


疑问: 
1、误差3%的面积,合同内指的是建筑面积,而不是套内面积,是否应为套内面积?   
2、贷款只能工行贷,是否应该给业主更多的选择,考虑至少2家以上 。  
3、交房后,取房产证时间注明为240天以内 ,按照重庆的规定,该时间为180天。 
4、大修基本一般都是接房的时候才交,不是签合同的时候交。而且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出台的《关于物业管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房屋的专项维修资金,即大修基金可按房屋售价的2%、3%的比例交纳,也可结合实际购房面积定额交纳,具体标准:无电梯住宅30元/平方米,有电梯住宅50元/平方米。我们是否也可以按照面积定额交纳? 
5、小区应该具备的环境监控或红外线设施没有写, 是否有? 
6、小区二期和一期是否一起交房?如不是,一期用户在小区没有修好的时候入住,物业费如何征收? 


1.物业管理费用是否应该在合同的明确下来? 
2.绿化是否应该提出多种树子?毕竟数年后,唯有树子才能更多的绿化小区,如果尽是一些草科类植物是没有什么气势的。 
3.大修基金好像不应该由开发商收取?(不太确定,只记得有一样费用不应该由开发商收取)
发表于2007-07-11
那我们要怎么办?任开发商马到起吃!!我们得联合起来要求开发商更改合同内容,直到业主满意为止。
发表于2007-07-11
1.防盗门及电梯的具体品牌.

2.误差3%的面积,合同内应为套内面积.

3.小区应该具备的环境监控或红外线设施没有写.

4.物业管理费用应该在合同里明确下来.

5.各墙体的厚度、承重墙厚度以及地板厚度,阳台栏杆高度应该明示.

6.卫生间的墙面防水高度应为1800mm 

我个人认为这才是最重要的!
发表于2007-07-12
绝对同意!!!
发表于2007-07-22
哥们,光于的霸王条款我是不得答应的,留个联系方式,我们一起干.我的电话13752834488
发表于2008-01-04
发表于2008-09-26
 开发商都差不多
发表于2009-02-13
 新来的,学习了,绝对支持!
发表于2009-02-28
 
 
发表于2009-03-09
 有同感.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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