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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老汉30年前千元存款被冒领,向银行索赔50万,有道理吗?

发表于2014-02-28

  1984年,住在“江北县硌碛区” (如今的渝北区硌碛)的殷先生以自己儿子小乐(化名)的名义,到当地某银行存入了一笔1000元的存款。存完钱过了两年,殷先生一家因为工作调动的关系,去了黑龙江,离开了重庆。

2005年,距当年存钱已经过去了21年,殷先生找到了当年的存款单据,去银行取钱。可让人没想到的是,银行告诉殷先生,那笔1000元的存款已在多年前被人办理了挂失,随后存款被人取走,连账户都消了。

“这是怎么回事,我们一家人一直在黑龙江,怎么可能有人去取走了我的钱?”为此,老人花了几年时间搜集证据,去年将某银行渝北区支行告上了法庭,索赔从当年到现在的损失共计50多万元。

30年前存入1000元,为什么现在成了50多万元呢?

殷老汉的代理人张老汉是这样解释的,他们询问过许多人,用30年前和现在的物价做比较,这才提出了50多万元的赔偿要求。“比如30年前,过河的船票是5分钱一个人,现在是涨了100倍;30年前1000元可以买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现在却要几十万元……”

  问题是,这样的算法有没有道理?先不说法理问题该如何判,单就情理而言,该不该这样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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