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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出租车库赚的大把钞票是不是该分给我们业主?

发表于2009-12-15

云栖谷的车位总共570个,每个月租350元,每月可收199500元,除去物价局核定的每个70元的管理费用,可赚159600元。每个月近16万的巨额利润,到底是开发商的还是业主的?一定要搞清楚!

 

如果车库是业主的,那么每个车位物管就只能收取每月70元的管理费。或者适当的加收,赚的钱就应该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如果继续按350元收,小区业主每月可得16万。

 

如果车库产权是开发商的,协信是不是应该“优先”“优惠”照顾业主?虽然协信找物价局弄了个收费限价,但按最高标准收费实在有违政府规定的原则,因为350元的月租费已经和市场价相当。

 

云栖谷的车库没有卖,是协信不想卖?还是因为本来就包括在业主的公摊面积里、没有独立的产权而不能卖?我估算了一下,整个小区业主的产权面积(含公摊)、比套内面积多出约2万平方米。

 

大家应该尽快搞清楚,车库到底是谁的?出租车位赚的大把钞票是不是属于我们业主所有?

发表于2009-12-15
妈哟,GRD协信
发表于2009-12-15

真TM的贵,上次看到有人在说,别个高档楼盘的停车位一个月才300多,你协信这个还够不上

发表于2009-12-15
好像车库应该属于业主共有的,其收益也应属于业主共有的吧
发表于2009-12-15
对头,大家应该把车库的所有权搞清楚。
发表于2009-12-16

因为自己现在还没得车所以也一直没关心过车库问题,但是看了楼主写的这篇帖子,我觉得这确实是个问题,可能很多人都没有去想过这个所有权的问题,自己的利益要自己主动去争取,有车的朋友应该团结起来一起去找物管解决下这个问题

 

发表于2009-12-16

收费可以

但是一定要明明白白

发表于2009-12-16
大家不要轻信开发商的,他们肯定说产权不是业主的。很多开发商都是这样瞒报、霸占业主的公共财产。
发表于2009-12-17
发表于2009-12-19

如果开发商有车库合法的独立产权证书,就应该确认其所有权。如果没有,车库理所当然的就应该归业主所有。

如果开发商通过手段取得了不应该拥有的独立产权证,那么业主就应该诉讼相关职能部门,撤消开发商的产权证,让车库的所有权回归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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