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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勒哈悲剧老,以后不避让校车还要给500以下的罚款

发表于2011-12-13
为了加强校车的管理安全,保障乘车幼儿以及学生的人身安全,国务院法制办12月11日颁布《校车安全条例(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与建议。条例肯定了校车优先通行、在消除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先放行后处罚等“特权”,校车停车上下学生,开启报警闪光灯,后方车辆应停车等待不得超越,而不避让校车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发表于2011-12-13
越是再说校车安全,越是要出事,这到底算上天的惩罚么
发表于2011-12-13
朕对我国的校车安全很失望!
发表于2011-12-13
典型的中 国特色,早该办的事情总是要到死人才办。
发表于2011-12-13
呵呵!现校车牛啊!
发表于2011-12-13
应该反思一下中国的道德**而不是全凭处罚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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