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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勒哈悲剧老,以后不避让校车还要给500以下的罚款

发表于2011-12-13
为了加强校车的管理安全,保障乘车幼儿以及学生的人身安全,国务院法制办12月11日颁布《校车安全条例(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与建议。条例肯定了校车优先通行、在消除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先放行后处罚的种种“特权”,校车在停车上下学生时,开启报警闪光灯,校车后方车辆应停车等待严禁超越,不避让校车的车辆则可处500元以下罚款
发表于2011-12-13
越是再说校车安全,越是要出事,这到底算上天的惩罚么
发表于2011-12-13
校车安全问题虽然得到了中央重要领导的重视,但是彻底解决孩子们的安全问题,不是一朝一夕
发表于2011-12-13
动车表示很不满意,他也出事故了,也应该避让动车。。。
发表于2011-12-13
应该反思一下中国的道德**而不是全凭处罚解决问题
发表于2011-12-13
国之将亡,妖孽丛生,见怪不怪,其怪自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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