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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兴高采烈的去提公积金,结果悲催老

发表于2011-10-27
去年把自己有贷款的小房子买了,今年3月限购政策出来后,与要结婚的女朋友一起看中了一套大房子,因为我以前有贷款记录,当时如果以二个人的名义购买需60%首付和1.1倍利率,可是我的钱只够30%首付,于是狠了狠心让女朋友以她个人的名义购买了,首付30%,贷了30多万,现在结婚后去提公积金发现悲剧了,公积金中心告诉我那是婚前财产只能提老婆自己的公积金还贷,我每年1W多的公积金难道真的要等我60岁才能拿到吗……可恶的政策!除非哪天中奖了去买二套房……
发表于2011-10-27
购房也可以提取的啊
发表于2011-10-27
说的是事实
发表于2011-10-27
弱弱地问一声,为什么公积金不可以直接抵扣房贷呢
发表于2011-10-27
黑暗的社会
发表于2011-10-27
我觉得公积金完全可以取消
发表于2011-10-27
经是好的,给和尚念歪了
发表于2011-10-27
交公积金,就相当于强迫你买房
发表于2011-10-27
从一开始就是坑爹的
发表于2011-10-27
提取条件太苛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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